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苏州工业园区纪工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苏州工业园区监察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1、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办理。
2、有关具体规定详见本网站"法律法规"栏目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通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纪工委、苏州工业园区监察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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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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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