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的干部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动迁办主任严柒金 贪污案剖析
2006年下半年,苏州工业园区纪工委和检察院分别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唯亭镇动迁办主任严柒金,利用职务便利擅自销售剩余动迁房共同侵吞财物等问题。纪工委和检察院接到举报后迅速联合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动迁办主任严柒金伙同动迁办副主任邵某涉嫌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并收受贿赂。
二、主要事实
严柒金,男,1959年7月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汉族,大专文化,1983年入党,2004年2月起担任苏州工业园区跨塘镇动迁办主任,2006年1月起,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动迁办主任,主持镇动迁办全面工作。
(一) 贪污事实
2004年5月,严柒金在担任跨塘镇动迁办主任期间,伙同动迁办工作人员陆某(非党),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拆迁私有住房产权调换协议书、违规开具定销房认购申请单的方式,擅自将该镇古娄二村45幢309室动迁安置房以人民币23.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李某,并将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5977万元交给动迁办入账,余款人民币21.2023万元,被两人共同侵吞。严柒金分得人民币10万元,陆某分得11.2023万元。
2004年10月,严柒金伙同动迁办工作人员陆某,采用上述方法,将该镇张泾小区37幢206室以162500元卖给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沈某,并将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8.225万元交给跨塘镇房地产开发中心入账,余款人民币8.025万元,被两人共同骗取。严柒金分得人民币4万元,陆某分得人民币4.025万元。
2005年7月,严柒金在担任跨塘镇动迁办主任期间,伙同动迁办副主任邵培荣,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采用伪造拆迁私有住房产权调换协议书、违规开具定销房认购申请单的手段,擅自将该该镇古娄二村79幢303室动迁安置房以人民币23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不符合购房资格的郭某,并将房款人民币12.5417万元交动迁办入账,余款人民币10.4583万元被两人共同侵吞。严柒金分得人民币2万元,邵培荣分得人民币8.4583万元。
2006年4月,严柒金在担任唯亭镇动迁办主任期间,伙同该镇动迁办副主任邵培荣预谋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采用伪造拆迁私有住房产权调换协议书、违规开具定销房认购申请单的手段,擅自将该该镇古娄一村50幢405室动迁安置房以人民币33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姚某,并将房款人民币23.5万元交动迁办入账,余款人民币9.49万元被两人共同侵吞。严柒金分得人民币4.7925万元,邵培荣分得人民币4.7万元。
(二) 受贿事实
2004年至2007年春节前,邵培荣利用担任该镇动迁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动迁房安置和旧房拆迁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提供方便,先后收受周某等6人所送的人民币6万元。
2007年5月23日,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严柒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和骗取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49.17816万元。其中,严柒金分得赃款20.792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邵培荣分得赃款13.1583万元,受贿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三万元。
三、问题及对策
动迁安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工程,它不仅关系着地区的发展和规划,更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近年来发生在园区乡镇动迁系统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政府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不满。
动迁安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工程,它不仅关系着地区的发展和规划,更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柒金、邵培荣作为具体负责动迁安置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侵吞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严重破坏了政府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不满。
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唯亭镇动迁办发生的这一案件,特别安排了由工委领导带队,纪工委、经发局、国土房产局、地方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巡视检查组对三个乡镇的动迁房安置建设工作进行巡查。在巡视中发现乡镇动迁房安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剩余动迁房销售管理不规范。园区乡镇动迁房建设启动于1995年,随着开发建设不断加快,动迁和动迁房建设数量也不断增大。十多年来,经历了乡镇合并、行政区划调整,动迁建设分管领导几经易人,造成动迁房建设安置资料零散。在乡镇实际操作中,剩余动迁房转为商品房上市的销售部门不统一。唯亭和胜浦均由动迁部门负责实施,未按照商品房销售程序对外销售,存在销售对象、销售价格、销售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二是用剩余动迁房抵扣工程款和自行销售价格偏低。部分乡镇存在未办理审批手续,以部分剩余动迁房抵扣工程款或未经批准自行销售动迁房的情况。无论是用动迁房抵扣工程款,还是以其他形式销售动迁房,其价格均低于园区管委会2004年第35号抄告单规定的剩余动迁房销售政府指导价。
四、几点建议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了严柒金等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侵吞公共财物的机会。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促进动迁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动迁房的管理
在动迁房管理上,乡镇确实存在一些管理制度缺失、各行其是等问题,但相关职能部门也有管理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健全动迁房建设、安置、剩余房销售等管理制度,规范具体的操作程序,针对当前动迁房建设周期延长、动迁过渡户生活较困难等实际问题,定期检查督促乡镇动迁房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动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2、乡镇应规范剩余动迁房的销售行为
目前,动迁建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任务还很艰巨。同时,一定数量的剩余动迁房上市销售也难以避免。建议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完善剩余动迁房转为商品房上市销售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规费后方可对外公开销售,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加大剩余动迁房销售的财政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多头管理、多头审批和低价销售行为。
3、逐步建立动迁房管理综合数据库,实行区镇联网
为加强对各镇动迁建设和安置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建议借助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施软件管理,实现区镇联网,建立一套园区动迁建设、安置和资金管理综合数据库,为决策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局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