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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基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3-05-13】

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基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镇、各社工委:
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基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苏州工业园区基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落实工委《关于构建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的意见(苏园工201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弘扬良好的工作作风,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基层干部形象,促进园区基层社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在去年对各镇镇属社区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对开发区社区和各镇城镇社区(以下简称城市社区)全面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为保证测评结果真实、客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内容与形式
测评内容包括勤政、廉政两个方面,详见《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附件1)、《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附件2)、《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附件3)、《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附件4)。
1、《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城市(镇)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作为客观测评指标,测评范围分别为镇属社区、城市社区。《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由各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初下达给镇属社区的各项指标,结合社区年度百分考核进行测评打分,每个镇属社区填写一张;《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由各镇、社工委结合社区年度百分考核对城市社区进行测评打分,每个社区填写一张。
2、《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作为主观测评指标,测评范围分别为各镇社区、开发区社区,结合社区年度考核,以组织现场集中测评和抽样调查的形式完成测评。
二、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为镇、社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镇、社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社区常住居民。
(二)抽样方法
1、调查对象分类及选取方法
每个被测评社区选取100个调查对象,分两类进行调查。
第一类:30个调查对象,其中被测评社区所属镇、社工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镇分管领导,镇、社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可根据分工及对被测评社区的熟悉程度,由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确定发放对象。本调查表填报工作由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第二类:70个调查对象,由各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从被测评社区提供的样本框中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框由被测评社区确定,并报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备案。本调查表由调查对象填报。
2、样本框的确定
样本框以户为单位,由居住在本社区半年以上的非社区干部常住居民户主姓名底册构成,样本户中至少有一名年龄在18-65岁之间、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的居民。各社区按下表格式提供样本框,并按照自然顺序赋予户编号。
(三)        调查员的确定、培训与物资准备
1、调查员的确定
调查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担任。各社区调查员名单需报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备案,且在调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四)        调查方式
1、入户调查
城市社区测评工作采用调查员入户调查、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为确保调查的客观、真实,入户调查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①调查对象为入户调查时碰到的第一名常住本社区,年龄在18-65岁之间,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的居民。
②调查员应首先出示证件,并向调查对象解释调查的目的、意义、填写流程、保密情况及举报咨询电话等。
③调查对象在独立完成填报后,将调查问卷交给调查员确认填报的完整性,最后由调查对象自行装入保密信封并且当场密封。
2、集中调查
各镇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采用现场集中测评方式进行。根据入户调查工作流程确定调查对象后组织现场集中测评。现场集中测评要组织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向调查对象进行述职述廉,测评时现场设立保密票房,保证居民代表独立填票、并不受干扰地发表意见建议;要实行公开、现场唱票,及时让居民代表知道测评结果。
(五)数据录入、汇总与质量控制
1、数据录入与汇总
问卷调查由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统一汇总。
2、数据质量控制
(1)入户调查质量控制
园区测评办将组织对社区入户调查工作的回访、复核,若发现代报、篡改结果等违规操作,视情节给予扣分等处理。
(2)数据处理质量控制
园区测评办将随机抽取调查表进行机表一致审核,若被检查社区错误率超过5%,则给予该社区扣分等处理,并要求重新录入。
三、测评工作要求
1、各镇镇属社区测评工作每年组织2次(7月完成调查问卷测评,12月完成测评表和调查问卷测评),城市社区每年1次(12月完成)。按照“园区统一指导、部门分工协作、各镇、社工委分级负责、社区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2、建立各镇、社工委以及基层社区测评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每年度的测评工作与社区年度考核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汇总。
3、坚持调查测评工作真实、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镇、社工委的调查测评工作方案、测评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等应结合党务、居务公开,扩大居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4、严格测评工作程序,严肃测评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客观公正。各镇镇属社区开展现场集中测评工作时,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参加分管社区的“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镇“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指导社区的测评工作。城市社区开展入户问卷调查测评过程中,要坚持“四不”原则,即不更改调查样本、不有意挑选调查对象、不集中开会、不集中发放问卷。
5、各镇、社工委利用宣传海报、横幅、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做好测评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测评结果运用
1、《测评表》与《调查问卷》分值之和,即为“勤廉指数”总分。各社区的总分由各镇、社工委测评领导小组汇总排序、盖章确认后报园区测评领导小组,测评结果作为对社区班子领导干部评先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测评总分低于各镇、社工委所属社区测评平均分的社区,不能列入单位年度评先。
2、各镇镇属社区以《调查问卷》分值20%的占比加入社区年度百分考核之中,与社区干部年度报酬挂钩;城市社区暂不与年度报酬挂钩。

附件:1、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
2、镇属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
3、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表
4、城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调查问卷
5、基层社区“勤廉指数”测评评分说明

相关附件下载:

五个附件.docx